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2年西藏自治区体育彩票公益金筹集、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体育彩票销售情况
2022年西藏自治区体育彩票销售额为83,199.69万元。
二、体育彩票公益金筹集情况
2022年体育彩票公益金筹集额为19,848.97万元,上缴中央体育彩票公益金9,706.05万元,自治区留成体育彩票公益金10,142.92万元。
三、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
2022年西藏自治区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10,714.02万元(含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具体如下:
(一)分配各地市使用本级彩票公益金4,307.86万元
根据《西藏自治区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暂行)》(藏财综字〔2016〕47号)“上缴地方国库的彩票公益金,60%由自治区本级统筹安排使用,40%直接分配至各地市统筹安排使用”的规定,2022年各地市分配情况为:拉萨市945.14万元、日喀则市963.67万元、山南市380.38万元、林芝市369.18万元、昌都市756.89万元、那曲市598.79万元、阿里地区293.81万元。各地市本级彩票公益金具体分配、使用等情况由各地市进行公告。
(二)自治区级体育部门使用6,406.16万元
1.群众体育方面。
(1)资助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617.5万元。其中:全民健身特色品牌活动140万元、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38.7万元、全民健身赛事系列活动100万元、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六进”活动项目41.96万元、举办各类培训班经费92.19万元、举办全区夕阳红比赛项目40万元、送体育下基层服务系列活动140万元、第十二届全国民运会传统体育项目培训班及邀请赛24.65万元。
(2)援建和维护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1,978.99万元。其中:自治区游泳馆设施维修更换经费92.37万元、自治区游泳馆更换太阳能集热管和屋顶阳光棚项目62.54万元、综合健身馆及网羽馆修缮项目21.13万元、日喀则市新建白朗县全民健身步道849万元、室外健身器材维护和更换400万元、购置室内健身器材费用200万元、第二代智能健身器材采购经费200万元、自治区赛马场马厩改造项目45.5万元、自治区赛马场围墙维修项目108.45万元。
(3)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科学研究与宣传19万元。具体为西藏干部职工科学健身指导和宣传项目使用经费19万元。
2.竞技体育工作方面。
(1)补充运动员保障支出273.25万元。具体为区竞技体育管理中心各运动队转训费273.25万元。
(2)支持各级各类运动队备战和参加国际、全国综合性运动会752.88万元。其中:滑雪队备战冬奥会国内参赛经费和训练经费231.25万元、攀岩队国内参赛和训练经费291.92万元、聘请外籍教练经费150.3万元、开展西藏高水平运动队科技保障与科技攻关服务79.41万元。
(3)资助体育后备人才培养185万元。用于苗圃计划185万元(区本级10万元、拉萨市38万元、山南市34万元、日喀则市38万元、林芝市24万元、昌都市10万元、那曲市21万元、阿里地区10万元)。
(4)举办或承办竞技体育赛事70万元。具体为西藏自治区业余体校对抗赛使用经费70万元。
(5)改善各级运动队训练比赛设施条件1,991.4万元。其中:四川彭山训练基地设备设施配套1,673.17万元、林芝高原训练基地维修维护181.53万元、竞技马术队北京训练基地场地租用及维护经费136.7万元。
3.其他体育工作方面。
开展高山环保活动经费86.73万元、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备战及装备购置431.41万元。
(四)体育彩票公益金执行及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因受西藏自治区新冠疫情影响,体育彩票公益金部分项目资金未使用完毕,结转下年使用。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如下:竞技体育方面,保障我区一线运动队赴内地省市和高水平训练基地转训,进一步提升了运动队竞技能力和水平;开展“苗圃计划”,将我区体育后备人才输送到内地省市进行培养,提升了我区竞技体育人才业务能力和竞技水平;支持我区运动队参加国内国际比赛,获得8枚金牌、5枚银牌、3枚铜牌,在2022—2023赛事首场滑雪登山青年世界杯分站赛中,我区入选国家队运动员取得5金1银3铜的好成绩,单板滑雪运动员拥青拉姆、越野滑雪运动员次仁占堆入选国家队参加北京冬奥会,为增强全区各族人民自信心、自豪感提供了精神动力。群众体育方面,举办体育培训班,推广普及体育运动;开展珠穆朗玛峰、卓奥友峰登山垃圾清理活动,助力高山环保事业;维修改造场馆4个、更换及维护全民健身器材1900余件。体育彩票公益金在服务全民健身及竞技体育事业方面发挥了更多作用。
特此公告。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