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与民政、体育等部门密切配合,开拓进取,推动我国彩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工作进展顺利。现将2022年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情况和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全国彩票公益金筹集情况
2022年,全国发行销售彩票4246.52亿元。分机构看,福利彩票机构发行销售彩票1481.31亿元,体育彩票机构发行销售彩票2765.22亿元。分类型看,发行销售乐透数字型彩票1554.18亿元,竞猜型彩票1809.27亿元,即开型彩票594.47亿元,基诺型彩票288.6亿元,占彩票销售总量的比重分别为36.6%、42.6%、14.0%、6.8%;视频型彩票销售0.0059亿元。详见附件1。
根据现行彩票管理规定,彩票公益金来源于彩票发行销售收入和逾期未兑奖的奖金。彩票发行销售收入中,根据不同彩票品种,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有所不同,主要有以下5种类型:一是乐透数字型彩票。其中,全国性乐透数字型彩票,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约为36%,彩票奖金和彩票发行费提取比例约为51%和13%;地方性乐透数字型彩票,大部分彩票游戏的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为37%,彩票奖金和彩票发行费提取比例为50%和13%。2022年乐透数字型彩票筹集彩票公益金551.24亿元。二是竞猜型彩票。大部分彩票游戏的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为21%,彩票奖金和彩票发行费提取比例为70%和9%。2022年竞猜型彩票筹集彩票公益金381.76亿元。三是即开型彩票。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为20%,彩票奖金和彩票发行费提取比例为65%和15%。2022年即开型彩票筹集彩票公益金118.89亿元。四是基诺型彩票。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为30%,彩票奖金和彩票发行费提取比例为58%和12%。2022年基诺型彩票筹集彩票公益金86.58亿元。五是视频型彩票。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为21%,彩票奖金和彩票发行费提取比例为67%和12%。2022年视频型彩票筹集彩票公益金0.0012亿元。2022年逾期未兑奖奖金14.12亿元。综上,2022年共筹集彩票公益金1152.59亿元。详见附件2。
二、2022年全国彩票公益金分配情况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彩票公益金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按各50%的比例分配,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按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地方留成彩票公益金,由省级财政部门商民政、体育等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民政部和体育总局之间分别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
2022年中央财政当年收缴入库彩票公益金539.46亿元,加上2021年度结转收入156.14亿元,共695.6亿元。经全国人大审议批准,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彩票公益金支出637.68亿元。按上述分配政策,结合上年结余等因素,分配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402.4亿元,用于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分配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68.22亿元,用于国务院批准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分配给民政部33.53亿元,用于资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方面(见附件3);分配给体育总局33.53亿元,用于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见附件4)。2022年执行中共收回结余资金0.19亿元,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实际安排支出637.49亿元。收支相抵,期末余额58.11亿元。
三、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68.22亿元的具体支出安排如下:
(一)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1.48亿元。该项目由中央文明办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脱贫县已开展活动的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转补助。详见附件5。
(二)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实践活动项目1.9亿元。该项目由教育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开展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以及改善教育教学基本条件。详见附件6。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1亿元。该项目由教育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建设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和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详见附件7。
(四)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项目0.89亿元。该项目由教育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面向全国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线上线下就业能力培训。
(五)幼儿普通话教育项目0.31亿元。该项目由教育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对新疆、西藏、内蒙古、四川、甘肃、青海、云南等省份的有关民族地区农村(乡村、镇区、镇乡结合地区)幼儿园教师,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加快推进幼儿普通话教育工作。详见附件8。
(六)教育助学项目10亿元。该项目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资助中西部地区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资助中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县域或乡镇中心学校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农村学校开展本专业教学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支持面向中西部地区教师开展特殊、急需的培训工作,资助遭遇突发灾害、紧急事件或在教育发展过程中遇到特殊困难的学校。详见附件9。
(七)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11亿元。该项目由民政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详见附件10。
(八)法律援助项目1.3亿元。该项目由司法部委托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开展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未成年人等群体的法律援助。
(九)文化公益事业项目5亿元。该项目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艺术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和人才培养等项目。
(十)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2.58亿元。该项目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主要用于出生缺陷检测、出生缺陷救助、出生缺陷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十一)罕见病诊疗水平能力提升项目0.64亿元。该项目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主要用于疑难罕见病患者多学科诊疗、罕见遗传病患者遗传检测和遗传咨询、医生罕见病诊疗能力培训。
(十二)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20亿元。该项目由国家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统筹实施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等。详见附件11。
(十三)足球公益事业项目1.43亿元。该项目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和足球公益活动。
(十四)医疗救助项目19.8亿元。该项目由国家医保局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补充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支持各地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对其难以负担的个人自负费用给予补助。2022年该项目实际执行中调整收回资金0.04亿元。详见附件12。
(十五)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2.87亿元。该项目由全国妇联委托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救助符合条件的患有宫颈癌或乳腺癌的城乡低收入妇女及开展“两癌”防治知识宣传活动。详见附件13。
(十六)“阳光驿站”项目0.2亿元。该项目由全国妇联委托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在安徽、江西、四川三省建设200个“阳光驿站”,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活动场所,并根据需求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详见附件14。
(十七)残疾人事业项目25.2亿元。该项目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残疾人体育、盲人读物出版、盲人公共文化服务等。详见附件15。
(十八)红十字事业项目5.89亿元。该项目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大病儿童救助、红十字人道救助救援、红十字生命安全健康教育、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人体器官捐献等项目。
(十九)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56.73亿元。该项目主要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相对落后的西藏、新疆、革命老区等,以促进全国各地社会公益事业的协调发展。详见附件16。
特此公告。
附件:
1. 2022年全国彩票销售情况表
2. 2022年全国彩票公益金筹集情况表
3.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由民政部安排使用资金表
4.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由体育总局安排使用资金表
5.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分配表
6.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实践活动项目资金分配表
7.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资金分配表
8.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幼儿普通话教育项目资金分配表
9.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助学项目资金分配表
10.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分配表
11.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分配表
12.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分配表
13.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资金分配表
14.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阳光驿站” 项目资金分配表
15.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项目资金分配表
16.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分配表
财 政 部
202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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